高雄醫學大學健康科學院職能治療學系
碩士在職專班論文計畫及論文口試申請程序

108.4.15修訂
  • 一、申請論文指導教授
    • (一)需於第一學年上學期(每年1月1日至1月15日期間)提出申請。
    • (二)請自行上本學系網站下載表格,填妥後送交系辦公室處理。[表單下載4]
  • 二、論文計畫口試
    • (一)論文計畫口試申請條件:
      1. 學科平均成績須滿80分者,得以提出論文計畫口試申請。
      2. 申請時,須繳交申請表格至少二場次參加國內、外職能治療公開之學術研討會之心得報告(每場次1000字以上)至系辦公室審核,並交由所長核示。
      3. 參加國內、外職能治療公開學術研討會之口頭或壁報論文發表(限第一作者)者,可抵二場次學術研討會之心得報告。
      4. 符合上述條件資格者,由系辦公室書面通知,研究生收到通知後,需再獲得指導教授同意,使得安排論文計畫口試時間。
    • (二)論文計畫口試委員應含一名校外委員。
    • (三)論文計畫口試校外委員之費用支付標準如下:
      1. 論文計畫口試審查費1000元/名。
      2. 交通費按實核支,高雄市內不予補助。
      3. 上述費用須由研究生自行支付。
    • (四)本學系碩士班論文計畫口試若須以視訊方式辦理者,應事先簽請指導教授同意,經系主任核准。
  • 三、根據論文計畫口試委員建議,與指導教授討論後,進行論文計畫修正並將修訂結果繳交指導教授。
  • 四、進行研究及論文撰寫。
  • 五、論文口試
    • (一)口試時間依學校行事曆規定時程辦理。
    • (二)論文口試與論文計畫口試在同一學期內舉行,2場口試需間隔至少3個月(註:休學期間可以提論文計畫口試)
    • (三)論文口試委員應含一名校外委員。
    • (四)請於口試至少十天前將論文稿件寄達口試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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