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所別職能治療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招生名額 12名
報名資格
  1. 獲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各學系具學士學位或同等學力資格者,並需在公私立機關或財團法人機構任職滿一年,且現仍在職者。(年資計算至101年9月1日止)
  2. 以同等學力報考者,須符合教育部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需繳交審查資料
  1. 相關工作經驗年資影本。
  2. 專業資格證書影本。
  3. 專業工作、成就證明(個人職務及表現、獲獎紀錄,創作、專利、發明、表演、發表及著作等,服務單位推薦函,其他足資證明個人特殊成就之資料)影本。

以上全部資料請以A4尺寸影印一式5份

考試方式第一階段
資料審查
(30%)
工作經驗及專業表現成就
第一階段
筆試
(20%)
文獻評析
第二階段
(50%)
面試(請準備個人研究方向之簡報約5-7分鐘)
錄取標準第一階段
  1. 資料審查及筆試二項成績按比例加總後,依加總成績高低順序篩選較優考生,參加第二階段面試。
  2. 二項成績總分相同致超額時,則同分超額之考生一律取得參加第二階段面試之資格。
第二階段 第一階段二項成績及第二階段成績加總後,按總分順序擇優錄取;最後一名如有二人以上總分相同者,以筆試成績較高者錄取,如其筆試成績又相同,則以工作經驗與專業表現成績較高者錄取,如又相同則以面試成績較高者錄取,錄取標準由招生委員會決定之。
修業年限 二年至五年
應修學分 必須修業課程至少24學分及碩士論文6學分,總學分至少30學分方得畢業。
學、雜費 *實際收費依學校會計室公告為準*
備註
  1. 課程時間安排於夜間、週六或週日為原則,論文研究得於日間(週一至週五)到校進行。
  2. 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醫事人員考試規則第六條規定:非大專職能治療學系畢業之本班畢業生並不具備取得職能治療師執照考試資格。
聯絡人及電話 黃嫣婷小姐 (07)312-1101轉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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