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教育部

 

主旨:貴校醫學院、口腔醫學院、藥學院、護理學院及健康科學院擬與大陸地區北京大學醫學部簽署學術交流合作協議書乙案(編號:103-333),原則同意,請確實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說明:詳見附件下載

113OT碩班招生海報 112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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